5517888優良計程車車隊 iPhone / iPad / Android 智慧型手機 / Android 平板電腦 叫車乘客會員約定條款
一、 優良計程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乘客會員使用者(以下簡稱乘客會員)使用iPhone/iPad/Android智慧型手機/Android平板電腦叫車搭乘優良計程車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。當您使用本服務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。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,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。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視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。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,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二、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,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,並應於您的家長(或監護人)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,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。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,即推定您的家長(或監護人)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。
三、 本公司保留本規章及程序之解釋及適用之權利,在每一個個案中本公司所做之所有決定應被視同最後的裁決。
四、 乘客會員使用本服務叫車搭乘優良計程車依政府規定收費。刷敬老(一)或愛心(一)悠遊卡支付車資還可獲臺北市政府補助,每趟次車資100元以下補助16元,101元以上補助32元。
五、 若乘客會員搭車地點位處偏遠地區,或者有其他特殊需求(例如需清空後車箱、載送輪椅、攜帶寵物、送貨、貨運搬送、指定大車…等),請勿使用本服務,改以電話撥打優良計程車派車中心(手機直撥5517888或市話02-4499988)按9,由客服人員為您安排 ,手機直撥5517888(我們一起發)每秒0.1元,前10秒不收費,比手機撥市話便宜;市話02-4499988(順順久久一起發)以電信業者撥市話計費,手機撥打請加02。
六、 乘客會員使用本服務若有包括但不限於惡意叫車、濫用叫車機制或違反本公司服務之精神及條款等情形,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服務且不需事先通知,亦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七、 因派遣作業需要,乘客會員同意提供聯絡方式予車隊司機以方便聯絡,確保車輛順利前往搭載。
八、 乘客會員使用本服務若提供不實資料、使用偽冒或非法取得的資料、意圖入侵或破壞本服務及系統、違反本公司各項優惠辦法、規章、程序及交易規定,進而影響相關情事發生,本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或民事責任,本公司有權採取適當法律行動,並終止使用各項服務的權利,乘客會員本身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,本公司也將主動配合主管機關調查處理,若因此而使本公司衍生出各種損害及費用,乘客會員必需負擔賠償責任。
九、 乘客會員使用本服務屬於免費性質,本公司得隨時更改或停止各項服務或專案之內容,或終止服務之權利,無須事前告知會員,會員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賠償。
十、 乘客會員使用或享受本服務之車資優惠時,需遵照本公司各項作業規範辦理。若未依本公司各項活動與作業規範以致影響會員權益者,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十一、 乘客會員同意授權本公司得為推介產品、服務及提供贈獎之目的,將會員資料提供與合作夥伴(第三者)處理使用。倘若會員不同意將其資料列於合作夥伴(第三者)產品或服務推介名單內,可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於名單中刪除資料。
十二、 乘客會員使用本服務若發生系統暫停、中斷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情況,本公司對乘客會員、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之直接或間接之損害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如因非歸責於本公司因素,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系統異常以致於無法正常使用本服務時,影響乘會員權益辦法之執行時,本公司有權部分或全面暫停或終止提供會員專屬權益與優惠。
十三、 本公司得逕修改或終止會員權益之內容,不予事先通知。有關內容之最新資訊,請洽詢優良計程車車隊客服中心,手機直撥5517888或市話02-4499988或查詢本公司網站 http://www.ataxi.com.tw。
十四、 乘客會員同意若因本服務有所爭議或糾紛,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五、 其他未盡事宜,以本公司實際公佈者為準。
乘客須知
一、 乘客路邊搭車時,請提前招手示意,以利司機停靠載客。若上客處為紅、黃線、禁止臨時停車、車輛遭員警驅趕或影響他人出入處,司機得依實際狀況調整停靠處。
二、 請待車輛停妥後上、下車。
三、 下客處如為紅、黃線、禁止臨時停車、車輛遭員警驅趕或影響他人出入處,司機得知乘客改至他處下客。
四、 如欲提早下車請提早告知司機。
五、 預約車輛前往載客或載客途中不確定因素多,本公司不對天候、路況、車況、時間、乘客搭錯車或司機載錯乘客等因素作保證與賠償,並得依實際狀況由本公司派車中心決定是否安排他車前往。
六、 預約車輛抵達載客地點後,若乘客逾時未出現搭乘,司機得駛離該處。
七、 載客車輛之行駛路線得由司機與乘客議定之,但如遇集會地區、臨時交通管制區、機械故障、氣候變化等其他必要情況,司機得加以調整變更。
八、 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公司司機得拒絕其搭乘:
(1)身患傳染病、插管等重症病患者。
(2)兒童過於幼小無人護送者。
(3)酗酒或狀似瘋癲者。
(4)攜帶違禁品、危險品、易生變壞或破損之物品、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、厭惡品。
(5)不適宜隨車運送之動物、鳥禽類,或經政府公告有傳染病疑慮之動物,但引導視障乘客之導盲犬除外。
(6)攜帶動物但未事先告知本公司派車中心與司機者。
(7)攜帶超過車輛可承載之大型超重行李、物品或人員。
(8)超過車輛限乘人數。
九、 應付車資與找零請當面與司機點清,如有爭議應於離車前與司機當面反映,乘客離車後概不受理。
十、 乘車時請妥善保管隨身物品,下車時請記得隨身攜帶,物品遺失本公司恕不負保管、損害與賠償責任。
十一、 車內禁止吸煙與嚼食檳榔。
十二、 乘客毀損車輛各項設備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十三、 車資優惠依本公司會員權益內容辦理。若乘客會員叫車但卻發生聽錯、記錯、忘記或未聽取預約車輛編號,以致發生坐錯預約車輛狀況時,恕不適用車資優惠。
十四、 乘客如有服務建議及申訴,可使用手機直撥5517888或市話(02)4499-988或 http://www.ataxi.com.tw 網站留言,本公司將視狀況妥善回覆。
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其他相關法令、習慣、誠信原則處理。